是修斯坦尼頓伯爵的養子。而且同樣有一個烈金雷諾特地姓氏了。馬卡斯放下刀叉,打算聆聽一番羅秀的高論,Under Armour並不介意在梅薇絲眼前展現一下VANS慢跑鞋作為托拜厄斯家族天才的辯才和學識,修養。VANS慢跑鞋想大概沒有哪個女人會願意看到一個總是隱忍地男人。適當地展露鋒芒不會太引人註目,卻也能贏得一定的好感。更何況安德烈公爵還在餐桌上,馬卡斯想讓公爵殿下看看,VANS慢跑鞋是如何讓格利沙爾塔小姐無地自容的,她有太多劣跡作為不適合成為烈金雷諾特家族繼承人的明證。
羅秀輕描淡寫地道。把玩著手中剔透地水晶杯子。為什麼貴族都喜歡水晶和玻璃製品?不是因為它們的美麗,只是因為它們有一點點的污垢就會顯得很難看,也會輕易地變成碎片,所以需要僕人們細心保養,這就顯示了AU們的身份,VANS慢跑鞋們的品味,VANS慢跑鞋們地尊貴。托拜厄斯家族就像這樣地水晶杯子,它有僕人服侍它,但它的存在終究只是為了襯托握著它的人的身份尊貴而已。
握著它的手。它就會跌個粉碎。在烈金雷諾特家族跟前,伊登赫赫有名的托拜厄斯家族。卻是如此不堪一提,馬卡斯不忿於VANS慢跑鞋出身的同時,也暗自得意於VANS慢跑鞋終於冠上了烈金雷諾特的姓氏。VANS慢跑鞋想矜持地表示下,VANS慢跑鞋已經是烈金雷諾特家族的人了,但羅秀擺了擺手,阻止VANS慢跑鞋說下去,依然冷漠,依然傲慢,出身小家族地VANS慢跑鞋,就附帶著難以避免地愚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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